美国是允许私人配枪的,为避免伤害,警察习惯先发制人。而且人家有许多共识的基本行为准则和界限,警察行权 ...
华裔女美国苹果店购iPhone遭警方电击
22180423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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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4回复
都是英语不好惹的祸啊,看来要好好学习一下英语了。
2012/12/14回复
一煲靓汤:
事情不能一概而论,被城管管的人首先他们违反的是城市管理条例,为了生活,而这个手机女和小商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警察暴力执法也要看什么事
查看原文你不是说法律是铁的吗?还要看情吗?
2012/12/14回复
一煲靓汤:
事情不能一概而论,被城管管的人首先他们违反的是城市管理条例,为了生活,而这个手机女和小商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警察暴力执法也要看什么事
查看原文需要看情面,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警察把人拖出去就可以了,没必要电击,毕竟不是偷窃或者抢劫那么严重
而且是一个女的,完全可以制服,没对他们没有生命危险
而且是一个女的,完全可以制服,没对他们没有生命危险
2012/12/14回复
需要看情面,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警察把人拖出去就可以了,没必要电击,毕竟不是偷窃或者抢劫那么严重
...
2012/12/14回复
eguiyang:
需要看情面,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警察把人拖出去就可以了,没必要电击,毕竟不是偷窃或者抢劫那么严重而且是一个女的,完全可以制服,没对他们没有生命危险
查看原文“临时禁止令” “临时禁止令”(Temporary Order,即TOR)是企业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申请的一种保障措施。它在做出前不需要通知对方,只需要申请方提供证据证明如果不采取该种保护措施,企业将受到不可逆转的损失和打击,而这种损失和打击是不可能通过赔偿就挽回的。比如一座有纪念意义的房子就要被卖掉,权利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及时禁止这一交易。
通常来说,法院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决定。在华为案中,从企业申请到法院做出决定,中间只有一天的时间。
不过,“临时禁止令”只有14天的有效期,它设立的目的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时间,随后当事人(企业)就必须进行诉讼或申请“初步禁止令”(Paramilitary Injunction),以获得更长时间的保护。
同时,申请“临时禁止令”需要支付相关担保费用。法官会对此做出权衡,提出一个数字,而法官考虑的因素就是如果不阻止某项交易,当事人受到的损失以及当事人如果败诉该禁止令可能会给被告造成的损害。
在华为案中,华为阻止的是两大跨国公司摩托罗拉与诺西的并购交易,担保金额应该较大。即使如此,企业也不用担心,因为在美国有专门帮助企业提供此类担保的公司,申请企业只需支付较少的费用即可。
只是,申请到禁止令的企业接下来必须进行诉讼,否则担保费就会被没收。
“初步禁止令”
“初步禁止令”(Paramilitary Injunction),它的申请在时间上没有“临时禁止令”要求的那么紧急,初步禁止令在颁发前需要通知对方,并且有一个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
按照美国的判例法,申请“初步禁止令”的企业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要向法院解释在实质性问题的诉讼中它有很大可能取得成功,法院也会依据这部分事实并做出判断;二是申请人要证明如果没得到这个判令,所受损失即使胜诉也很难修正;三是申请人要向法院说明,即法院做出这个判令与不做出这个判令哪个风险或损失更大一些;四是判令要涉及公共利益的考虑,律师必须对此做出评价。
从实践上来看,“初步禁止令”(Paramilitary Injunction)因为能有效阻挡对手的交易,因而有些企业申请到禁令就停止了,当然申请人如果想把它作为一个最终的判决(FINAL)来看的话,还需要在诉讼中提出要求。
“永久性禁止令”
“永久性禁止令”(Permanent Injunction)往往在特殊诉讼中才会出现,作为判决的一部分,是对案件救济的一种方式。
通常来说,法院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决定。在华为案中,从企业申请到法院做出决定,中间只有一天的时间。
不过,“临时禁止令”只有14天的有效期,它设立的目的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时间,随后当事人(企业)就必须进行诉讼或申请“初步禁止令”(Paramilitary Injunction),以获得更长时间的保护。
同时,申请“临时禁止令”需要支付相关担保费用。法官会对此做出权衡,提出一个数字,而法官考虑的因素就是如果不阻止某项交易,当事人受到的损失以及当事人如果败诉该禁止令可能会给被告造成的损害。
在华为案中,华为阻止的是两大跨国公司摩托罗拉与诺西的并购交易,担保金额应该较大。即使如此,企业也不用担心,因为在美国有专门帮助企业提供此类担保的公司,申请企业只需支付较少的费用即可。
只是,申请到禁止令的企业接下来必须进行诉讼,否则担保费就会被没收。
“初步禁止令”
“初步禁止令”(Paramilitary Injunction),它的申请在时间上没有“临时禁止令”要求的那么紧急,初步禁止令在颁发前需要通知对方,并且有一个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
按照美国的判例法,申请“初步禁止令”的企业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要向法院解释在实质性问题的诉讼中它有很大可能取得成功,法院也会依据这部分事实并做出判断;二是申请人要证明如果没得到这个判令,所受损失即使胜诉也很难修正;三是申请人要向法院说明,即法院做出这个判令与不做出这个判令哪个风险或损失更大一些;四是判令要涉及公共利益的考虑,律师必须对此做出评价。
从实践上来看,“初步禁止令”(Paramilitary Injunction)因为能有效阻挡对手的交易,因而有些企业申请到禁令就停止了,当然申请人如果想把它作为一个最终的判决(FINAL)来看的话,还需要在诉讼中提出要求。
“永久性禁止令”
“永久性禁止令”(Permanent Injunction)往往在特殊诉讼中才会出现,作为判决的一部分,是对案件救济的一种方式。
2012/12/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