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内地女携米粉出关被拘遭讥讽
667064广州购物打折
本报讯 你知道吗,奶米粉等同于奶粉,也在香港限制出关物品范围内。因为媒体的误读和海关人员的错误解释,南京的黄小姐不小心触碰了香港政府的限带令,一个月后她将在香港出庭受审,面对的将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
“我在出发之前就知道香港政府的禁令,游客只允许携带2罐婴幼儿奶粉出关,这个没问题。但是我真不知道奶米粉也算奶粉。”南京的黄小姐3月15日和同事一起去香港,这是她第一次去香港。由于答应帮助给亲戚的小孩带米粉,进入香港前她特意咨询了海关人员,香港对婴儿米粉的购买数量是否有限制。对方答复奶粉是限制的,婴儿米粉是不限的。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黄小姐就放心地和同事一起逛街去了。
“我与同事在尖沙咀购物后即将去坐地铁回程时,在靠近尖沙咀地铁站的万宁超市购买了4罐美素牌佳儿精装奶米粉,每罐净含量300克。当时我同事在门口等我,我出来以后,都打算走了,她突然说要给自己的亲戚打个电话问问是否要奶粉,结果对方说好的。她就进去买了,她买了4罐奶粉出来,请我过关的时候帮她带两罐,这样正好。我想,反正咨询过了,米粉不算数量,于是同意了。”黄小姐在电话里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傍晚,黄小姐和同事从落马洲排队过关的时候被扣留。香港海关工作人员从她的行李里查出2罐奶粉,重1.8公斤;4罐婴儿奶米粉,重1.2公斤,总数已经达到了3公斤,超过了香港政府颁布的每人携带配方粉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限制。
黄小姐对此极为不解,入关前已经咨询过,米粉不算奶粉,不在限制范围内。但对方答复:你咨询的工作人员工号是什么,有无电话录音?这些黄小姐都拿不出来,于是她必须接受所有的法律流程:海关录口供、警局留底、警局报到、开庭。“我因为向海关提供了一个香港人士的地址,所以3月15日晚不用被扣留在香港海关过夜,否则没有地址就一定会被扣。我向香港落马洲警局交了1000港币,将自己保释了出来。但我必须在4月16日重返香港落马洲警局报到,4月18日要在香港出庭。据说如果认罪会罚款比较少,如果狡辩程序会更多。”黄小姐说。
“你知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被关在海关的玻璃房子里多无助吗?我没想占便宜,也不是有意多带,但你们真的没跟我说米粉也算奶粉。”
2013/03/18
全部回帖
真他妈的晕,真的还是假的呀?如果真的,那海关也太PK 了吧
2013/03/18回复
香港真是没天理啊
2013/03/18回复
原博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其实就是将米粉和奶米粉的概念搞混了,而且海关在出入境的关口的当眼处已经写明,限带1.8KG的婴幼儿食用配方粉。再说怎么不说说那个坑爹的二货同事,自己申请帮亲戚带奶粉,却让博主拿6罐,自己拿2罐,逍遥自在就过关走人了。
媒体在那瞎起哄个啥!
媒体在那瞎起哄个啥!
2013/03/18回复
对香港无语了!!!
该信息来自[广妈Android客户端]
该信息来自[广妈Android客户端]
2013/03/18回复
其实就是觉得那个黄小姐被关进海关,还受到香港海关的嘲讽,实在太可怜。
2013/03/19回复
神经病的,搞清楚再执行嘛
2013/03/19回复
不是带违禁药物,不是带毒品,不是带有害物品,只是带奶粉就要坐牢,天下之事无奇不有……。
2013/03/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