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暂时没找到工作。就在天河南一带摆摊卖些包包。我感觉挺好的,跟那些实体小店都是差不多地方拿货的,因为o租金所以便宜点卖。可是另一个亲戚说起这件事就很不屑。觉得走鬼没面没尊严。真想说,大妈,你也只是个糖水铺看店的,有什么高贵骄傲的啊!这年头谁也别看不起谁,靠自己的努力赚钱没什么丢脸的。所以在这里也喊一声,走鬼的美妈门!俺支持你们!
乔一一:只要是靠合法的正当职业赚钱的都应当受到尊重查看原文实话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走鬼算不算是“合法的正当职业”。如果说他“合法”吧,为什么城管来了要夹着尾巴跑呢?说他“不合法”吧,好像也没什么法律说不允许走鬼。不过我相信,如果敞开了大家都可以做,那么广州走鬼的数量,应该是目前的5-8倍,到时候,竞争激烈,生意也不好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