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有一套房产,结婚前用老公的名字买的,有贷款已经还清了,但是未卖掉。如果现在以我的名义在广州买一套房算首套还是二套啊?可不可以做到首付3成呢?问了好多人,答案都不一样,有的说只要还清了就算首套,有的说必须卖掉了才算首套。请高手进来指点一下!有没有妈妈有过类似的操作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