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不是因为给不起,而是要彩礼的理由没法让我信服。在我看来,不管数目多少,以女儿结婚的名义向对方要钱,都是卖女儿。 有人说,那是自古以来的风俗,应当遵守。我觉得,是风俗不假,但那是有着特殊的历史和时代背景的,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要遵守三从四德,嫁给男方后就几乎不能和娘家有太多的来往,甚至可以说是丈夫和婆家的附属品........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家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养这么多年的女儿就成你们家的人了”。 可到了今天,那样的社会背景已经彻底消失,现在是一对男女基于爱情自愿平等结合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不存在谁嫁给谁或谁娶谁回家的说法,婚后对双方的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女方家人再以结婚的名义向男方家人要钱就没有任何合理性。 假如我女朋友的父母像我或我家要彩礼(特别是提出不给彩礼就不能结婚)的话,我会首先跟他们讲道理,只要他们真的为女儿的幸福着想的话,应该就会主动放弃这个愚蠢的要求;假如他们一意孤行,坚持没彩礼就不能结婚,那我就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先分析一下形势,首先应该明确一点,她父母是没权决定结婚与否,决定权是在她本人手上,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她父母充其量只能间接施加影响。所以,重点还是放在她身上。 我会给两条路她选(必须二选一,绝对没有第三条路,我也绝对没有让步的空间,彩礼是一分钱都不会给),第一条是忽略她父母的反对,勇敢与我结婚。这样的话,我会一辈子对她好。第二条是听从她父母的意见,没彩礼就不结婚,这样的话,我决不挽留。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分手,我也不必承担道义上的任何责任:是你们女方不给她结婚,不是我不负责任抛弃她。如果男方这边硬气一点,女方肯定没过多久就服软,毕竟这年头说到结婚的事情总是女人那边急,特别是假如传出去因为彩礼而不嫁,以后他们女儿谁敢要呀,说不定没过多久她家就哭哭啼啼找上门来了。 [url=][/url] [url=][/url] [url=][/url] [url=][/url] [url=][/url] [url=][/url] [ur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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