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玻璃鞋的猫:
这周一,告诉老板娘,我怀孕的消息,我一点多的时候告诉她的,她3点多就叫人事部的人来跟我说解雇我的事情,说给我赔偿,让我自动离职,刚开始是给补偿我1个月的工资,然后让我以兼职的形式在家工作,因为我的工作是可以在家完成的,然后兼职工资是1500,但是不肯跟我签兼职协议,所以我不同意,后来又说赔偿我5550,让我自动离职,可是我觉得我还是不能接受,因为上班离公司不远,坐车也不挤,上班也不成什么大问题,后来公司直接以我在工作期间态度恶劣为由,直接辞退我,但是我不接受,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我今天为了办理仲裁手续,跑了很多个地方,总算把仲裁需要的资料收集好,但是5点去到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他们已经下班。 想请教各位美妈们,我是应该接受公司所谓的5550元,还是继续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让这样无良的公司得逞呢?
查看原文你需要工作就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