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不经业主同意,把小区停车位全部出售,不买车位的业主只能从买家那里租用或加个5到10万买过来,月保费用从500一下涨到1200,还不愁租呢! 想要维权也不可能,看了一下购房合同,停车场属公用部分,跟我们买的房子没有半点关系。 哎,就连朋友亲戚来看望时都无法临停一下的,只好停路边,祈祷交警不过来抄牌! 有同样经历的进来谈谈,遇到这样的事情还能怎办呢?
greatben:不过话说回来,今天没有看报纸吗?买上车位的那班可能都是冤大头,地下车位要补地价了,每个补20万……查看原文我也看到过这个政策,没细看,非常坑爹。但是感觉也不怎么好执行,毕竟产权证已经给了业主,想再收20万,从哪里收,谁来收,都是问题。20万,不是200块,和抢钱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