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佛山,有广州客想买,但是社保要半年后才能搞定,就是说所有手续也要社保下来了才能办理,因为他买来做婚房的,年底结婚,所以想先给首期,然后让我们马上交楼,这合适吗?我个人感觉不保障啊,你才给个首期我就把房子给你了,剩下来的一切都没个定数的,虽然房子还没过户法律上还是我的房子,但是到时候有纠纷扯起来就麻烦了。另外想请教一下,卖房子一般是达到什么条件才交楼给买家啊?先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