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很重要吗?我才不愿意为了写上自己的名字而出多300元钱给房管局呢,换句话说,如果不相信对方,又何必和他生活在一起呢,这样岂不是很痛苦吗?我们买房时,大部份钱都是我娘家出的,然后老公公积金贷了10万,原本老公是想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可房管局说不行,必须要把公积金贷款一方名字写上去,也可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但要交多三百元,我倒觉得没必要出多这三百元给别人,剩下来给我买件衣服都好,何必白送钱给他人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