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明白为什么上面的点评人当中居然有人建议楼主放弃女儿。房子可以放弃,女儿一定不能放弃。这个男人真不是人,居然还想问老婆要钱,不是男人的东西,离婚就应该离了。我建议楼主,房子也不要了,卖了,然后你拿三分二。
这样的男人无情无义,不要也罢了。
“小编有话说:
对于离婚,我想是每位妈妈都不想看到的,但有时感情真正破裂之时,选择也就只有离婚了。那么既然要离婚,这中间的感情纠葛,财产瓜葛,及孩子的抚养权益又该如何处理呢?若当你面对离婚的窘境时,你会和你的前任LG的签订怎么的离婚协议,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呢?妈妈们都来说说你的想法吧!~
希望楼主早日摆脱离婚纠缠,回归正常生活。来给给楼主正能量吧!~”
想问问大家意见,我和老公的离婚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2008年40w买的房子,现在值140W,还有5年贷款,每月大概2.3K房贷吧。
房子、女儿归我,不用他给抚养费;我给老公40-50w,分2年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