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买了科城山庄二期锦泽园的房子,合同约定2013年12/31前交楼,于2013年12月29终于收到了期盼已久的收楼通知,满怀喜悦的约了日期前往收楼中心收楼,交了相关资料,就让我们签收楼,当时就懵了,问我们还没看房子怎么就签收呢,收楼处的工作人员说,公司规定先收楼再验楼,这个规定真是无语,继续问工作人员,这个是谁规定的?有文件吗?他说这是公司的几个老总规定的,听了这话真想爆粗口。 再想如果工程无问题,这个也不用太担心,于是我说要看合同里写到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供水、供电、供气、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结果工作人员的回复是,这些会有的。 对于一个没有经过验收,又不让看的房子,让我们收楼,这实在是太霸王了。
warmcolorq:没有看到几项验收的资料,坚决不收楼就是了。延期直接找律师告,一告一个准。查看原文是的,如果不能解决只能找律师,我们也不想没事找事,如果验收合格资料出来,然后让我们验房,收楼,我们也不想那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