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垒:
我有一同事有多套房子,户口和学位房的房产证一致。孩子还没读小学时,学位房锁起来了。几年前孩子读小学前,也是摸查不在学位房家。后来报名时,老师说你不住这里,你这房子租出去了。所以要算统筹生。我同事说,谁说我不住这里?我的房子出租了?老师说,是居委会和邻居说的。我同事说,我们这些打工的,都是朝九晚五的,孩子都要读寄宿幼儿园(贵族)啊,所以我都不认识什么邻居。既然不认识,邻居他一陌生人,又凭什么说我不住这里?把房子租出去了呢?那换了来问我,我还说他不住这里呢!还有居委会?我住了这些年了,从来都没有来关心过我们。他说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有房产局备案证明吗?如有,能不能出示一下。如果没有,因为这个原因统筹我小孩,我一定去教育局投诉你们学校。——老师就不说什么了,收了资料。顺利入读。后来,去年小孩考初中,根本不屑越秀区的派位(其实,她的很多同学也一样不屑于小升初的电脑派位,有实力的都去参加民校联考)自己考上了一所一流的民校。一点看法:现在我们的政策是小学100%就近入学。有的学校舍近求远,不按照法定户籍情况安排学位,以学校老师入户摸查代替法律认可的户籍证明,其实是严重违反教育政策的。甚至有侵害公民权利的嫌疑。我看了这个网上发布的信息,甚至有开衣柜,查洗手间的。严重侵权,被查家长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这类摸查。就是公安人员,也只有在办理案件时,通过法定的手续,才能入屋搜查。否则去110投诉,如果查实,警察都要被处理的。所谓的人户一致,只有户籍和房产权属的对应情况能够被法定证据所证明。其他的比如住与不住,常住与短住,出租还是锁屋等诸如此类的情况,学校不是公安机关,其无法证明,事实上也无需证明。有多套房产的人太多太多了。住哪里,其实是公民对其财产权的自由使用,除非其违法使用,任何人不得干涉。我认为,只要是读小学时能方便小孩读书,就达到了就近入学的目的。学位不够,应该是扩招。另外一个,区教育局可以根据该年度入读小孩的地段集中情况,重新分配,重新划分嘛。这样大家就心里有底。否则由学校自己去操作,搞一些土政策,以学校的私权代替政府的公权,就不会让所有美妈信服。就会有不满的情绪。还会有种种不应当有的猜测,比如说,有人就会认为,这是学校为了招条子生,为其留下的学位。其中有没有权钱交易等等。就会对政府的教育政策产生这样那样的怀疑,流言一多,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这都是教育改革中需要跟进的。所以,不是说100%就近入读,就一切OK,还是要考虑周到,公众参与,程序公开,实施周密,来达到100%就近入读的目标。
查看原文说的太好了。招生就应该教育局管理,免得有些学校不愿意接收学生。想收借读生赚点建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