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昨天中午在苏宁天河店花798元购买了一台熊猫DVD复读播放机,型号是cd-730,今天早上拿回去退货,被收了15%的退货手续费。我想问一下大家这是否属于合理收费。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回家后发现“复读”和“对比”时有电流声而且很大。刚好我们同事在两年前买了这个牌子有复读功能的录音机,于是致电问她家的机子有没这个问题,她马上用了这两个功能,然后告诉我完全没电流声,并告诉我她家的型号是cd-350。我上网一查,我们买的这一台居然和cd-350是一模一样的,无论是功能还是外型。我们顿觉受骗,一是包装盒上提供的厂网页的产品上找不到这个型号的机,只找到cd-350,二是这个机子不如同事家的旧款机,三是现在cd-350在苏宁自己的网上只卖不到五百块,于是想退货。
今天早上去到苏宁,负责处理的销售小姐A把机子拿出来的时候摔了一下,导致喇叭那凹了一处。销售小姐B帮我试了一下机器,又试了另一个,说有电流声是正常的吧。我说那我退货吧。
销售小姐A致电昨天的销售小姐,得到的回复是要她自己负责。原本已想帮我签无理由退货的她突然改变了主意,说要我出15%的折旧费,我质疑这个规定,她去请了楼层的主管。这个主管和我说只能换不能退,如果要退要30%的折旧费。于是我马上致电他们的热线电话投诉,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会跟这个苏宁店的领导谈。
结果这个主管和我说,如果不是质量问题,不能退,只给换,如果我要求退就要做鉴定,他可以陪我去做。
我确实没力气和他们吵,也没时间和他们耗。他们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收我15%的退货手续费,机子是798块,这钱将退到我的银行帐户,另收了我119.7元的手续费。
我是奔着苏宁这个大牌子去买东西的,家里所有的家电几乎都是在那买的,苏宁自己打着15天无理由退货的旗号,今天我是花钱买到了这个退货。那个主管堂而皇之和我说是消费法新规定是要收15%,他刚说的不是要我给30%,而是谁给我退了谁付30%的折旧费,让我见识到了出尔反尔。
原本想着退了到别的苏宁店再挑一台合意的机子,我确实信不过网上买东西,觉得出了问题不好处理,现在苏宁让我见识到了在大牌子的实体店买东西也会有问题。
我曾经在吉之岛买过煲水的电热壶,用了几天觉得不合用,人家二话不说就给我退了。我当即进去又买了另外一个牌子的。
今天这么一去一回净是打车费就花了我60块。我只是想知道,我这119.7块钱花得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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