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居的房产为我父亲(即孩子的爷爷)名下,而本人在广州不止一处物业,不能出具无房产证明。我就被列入第四批待录取新生,2014年5月17日等待摇珠。最后结果是落选了。我的小孩面临适龄而上不了学的局面。我作为以往该地段的地段生,我的唯一孩子却成了“外地人”! 上学以户籍为主还是以房产为主,还是双重标准,但无论哪一个标准,本人爷孙三代户籍同都在该地段,不应该列入最后一批。更不明白的是父母是该地段的地段生,毕业于该地区的中小学。但却生了个外地孩子!?哪门子的道理??作为家长,愿赌服输。但细心想想,孩子的教育岂能以堵博的形式终结?我将来如何想她解释?跟他说:是“爷爷是业主”的问题导致你上不了学?还是我名下的房产导致你上不了学?还是法律规定老爸有物业就必须迁到该物业?而老爸违反了不成?还是要上幼儿园必须好运气。而老爸运气不好,堵博输掉了你的学位?。。。。。。
tsntsn 发表于 2014-5-21 21:48 你父母拉完的坑还要留给你拉,你拉完还要留给你儿子拉,这就是你所谓的公平。你买的坑在哪就回哪里拉。...这个比喻好恰当,哈哈。说先来后到也只能在房产归属条件相当的前提下比较吧,前提是房子都100%属于小孩父母啊。说那么多有的没的,这个条件你有满足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