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快20年了,因为家庭团聚的原因只好放弃了老家公立的医院来到广州,现在只好在民营上班了,不说待遇至少休息就少了很多,在民营几家了,都是没有公积金,双休,年休,甚至法定的,这也算了,这家居然还有更加恶心的!这家我也工作了1年了,之前是每周末休一天,上班时间9个小时中间休息一个半小时,每个月全勤补助15元餐费/天。3月份,老板娘就改了人事规定,每天只给一个小时休息,然后半天班都改为4个小时,而且不给餐补,哪怕你是全勤!我忍,,,到今天又下发了新的人事通知,半天班改为5个小时,全勤只放25天的餐补,还有加班一个小时以上才算加班才餐补一次,加班2个小时以上发10元加班费,等等。我的肺都快气炸了!我手里有之前的劳动合同,签的3年,写的是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八小时,还有年休,反正就是正规的合同文本,现在如果我不执行新的人事制度被炒掉,那公司该补偿我3个月的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补偿之前每周多上的一天班的工资和3年的公积金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