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以前买的,名字是我和我爸的。为了小孩读书,想全部改成我的名字。这个具体要怎么操作?听说以前可以定一个比例,其中一人占一成,另一个占九成,这样过户费会少很多。不知道现在还可不可以这么做?要在哪个部门操作,房管局还是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