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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案为什么能追回来一部分, 主要是因为法官认为送车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不管我在婚前给的是车还是钱,是基于认为能够正式结婚才做出的赠与。一旦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财物的目的无法实现,赠与继续有效的话,与当初给付较大财物时的目的明显背离,也违背公平原则。
不过妹子们不要太高兴,首先,赠与是不是能够认定为附条件, 不是一句我以为他要跟我结婚就能证明的,到了法庭,可能需要繁琐复杂的质证;其次,所谓的公平原则,是一个比较空泛的大原则,不是有一一对应的法条那样板上钉钉,具体法官的理解不一样,如何适用也肯定有不同。也许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不结婚了这个钱就要还,有心比较硬的法官还就认为一分不还你也没什么不公平的,或者觉得给了十万判他还你两三万,就还挺公平的了。
大概意思就是, 妹子,这是有变数的。没有借条,只谈赠与,谈崩之后法律对于你的所谓保护,是充满变数的。
刻薄一点的说,唉,如果有妹子耍的就是大方。自己拿着一盆水就哗啦倒给了对方,说,我给哒!那么将来再想主张说那是附条件的赠与,也许一滴水都要不回来,也许折腾半天,说不定还能拿回半盆黄泥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