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的在休二胎产妇可以获得生育延假!顺产休128日
25238110婴幼育儿
广东省卫计委回复了,除了2016年1月1日之前经过审批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以外,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才合法。
清晰明白了吧!?在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前的合法二胎,包括双独二胎、单独二胎的产妇都可以获得生育延假奖励!顺产的话就休128日!!!我已经把信访记录转交我单位的人事部了!获得了确认休128日!各位姊妹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产假!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正义必胜!!!附上三次信访的截图!
2016/02/23
精选回帖
楼主,因为看不清你的截图,但是看你的文字,第三次回复“广东省卫计委回复了,除了2016年1月1日之前经过审批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以外,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才合法。”这句话的意思明明就是1月1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才符合休128天呀,不像你解释的那样啊
2016/02/24回复
zuowei-01575楼
问过社保局了。一样是解析是只能休98天。ttp://xf.gdwst.gov.cn/letter/dspletter.jsp?instid=11788看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的网站回复。都是没有的休呢。看了几条都是回答:您好,在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结婚登记或生育子女,且符合2009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晚婚晚育规定的,按2009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假期的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依法确定。
2016/02/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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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好样的!赞👍
2016/02/23回复
jinnee7楼
LZ真强大👍,话说我在一国企广州分公司,社保医保在广州买。总部是浙江省,公司制度规定计生按浙江省的执行。我晚婚晚育一胎都只能休98天产假。找人事理论,只能按总部制度执行,除非我自己走人去告。
2016/02/23回复
我也是11月份生的,但单位说不可以顺延噢……
2016/02/23回复
那头胎是几天呢?现在都搞不懂了
2016/02/23回复
这些还不是看公司,公司说按国家,但实操起来又说不行。有些直接了当说不行,不满意就走人。
2016/02/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