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中一套各方面都满意的房子,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一直都是跟女主人谈,未见过男主人。快要交易的时候,女主人才说房子虽然是夫妻共有,但她老公已经去外地了不会回来了(原因大家都懂的),走前两人签了委托书委托女儿全权代理卖房的事,委托书办了公证的,还说问过房管的人说可以过户的。我们就有点担心,觉得不是很稳妥,特意上来问下各位有经验的大神,这种交易方式会不会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