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标题的时候,是因为好多群都在转那个带老婆和丈母娘去动物园的段子,忽然有一些愤怒。只是想到了苛政猛于虎这句话,借鉴了一下,也许太过简单,不知道是不是容易被误读。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老虎伤人是猛兽的天性使然,不存在任何故意为之的恶意。但作为同类,以死伤的事件作成戏谑的段子,却让人觉得其中难免有幸灾乐祸的恶意。
说实话,谁能保证自己一生中,不会因为太过自信或是其他什么的原因犯错,只是程度不一样,机缘巧合下导致的结果也不甚相同就是了。而且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为当事人开脱,说她不应该承担责任,或是本身特别值得同情和原谅。
只是想说,同作为人,在面对悲剧的时候,是不是能多一些对生命本身的敬畏之心,而不是什么都拿来玩笑和戏谑。但所谓敬畏或悲悯,在现在这个社会看起来容易显得老旧,或是很容易就让人觉得圣母吧。无意掀起什么讨论,反正也许就不存在什么区直。
chrif:
个人觉得只要网友这些玩笑既不违法也没到达网络暴力的程度,与其在这里抨击,甚至到了”人心恶于虎“这么严重。还不如探讨一下如何让这个当事人学会遵守规则和常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有建设意义。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