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最近去某三甲医院做了小手术,然后医生开了张医生纸:内容是术后全休三天。我作为附件请了扣薪病假三天。但现人事部要求我再加一张诊断证明很严重才可以为扣薪病假,否则作为无薪。我在想,不是所有医院都能提供诊断证明的。请大神告知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如果我想咨询政府部门是哪个部门,电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