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买房,网签合同写的是真实交易价(因业主不同意报低价格,也考虑到贷款额度),并已经提交给银行申请贷款,预计下周可以出同贷。现在业主又松口表示可以商量报低价格,我们想去撤销网签合同重新报个低价,但银行和中介说法不一,中介说可以去修改网签合同,但银行和房管局是联网的,可能查到原来的网签合同,要按照原来的价格完税,银行又说银行和房管局不联网,没有影响。所以归纳起来问题就是:买卖双方先按真实价格签二手房网签合同,递交银行审批通过后,双方撤销原网签合同重新签订一份低价的合同,递交过户以及入押放款时,房管局和银行是否会发现?有什么风险?是否可行?求了解的人士解答,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