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200235:
如题,小姑子在省内一小城市CZ的县城,然后是劳务派遣的形式,等于是上班是一个单位,购买生育保险是另外一个单位。恰逢今年八月份生BB,而且她产检跟生的医院还是另外一个城市ST。因为另一城市的医院是三甲,医生比较厉害一些,虽然二胎相隔十年,但是还是需要剖腹。生完之后,回到工作的城市CZ,打算拿之前产检跟住院生产的单据去报销,结果上个月提交了之前,近日社保局答复,因为购买生育保险的单位七月份迟交了社保,不过后面八月份补交了,现在社保局以这个原因,拒绝报销,请问有懂得的专家解答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还有没有希望报呢?虽然钱不是很多,几千块,但是也是钱啊,然后还有生完的生育津贴如果报销不通过也拿不到,而且这个迟交也不是个人的原因,是单位的原因,现在有什么方法或者申诉的渠道吗?
查看原文社保局是不会理的了,不合规定他们没办法。你看能不能找买社保的公司赔,理论上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