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五年前离婚,我不是广州户口,前夫是广州户口,儿子的抚养权归我,但儿子户口跟他爸那边,儿子奶奶是户主,户口是海珠区一小地段,我在广州东圃有房,儿子17年马上要读小学了,儿子是否能在户口所在地的江南一小就读?请各位妈妈指点,好焦心啊。
本帖最后由 紫琦 于 2017-1-6 11:59 编辑 回复 gwl7514 的帖子你这种情况只能按你现在居住所住地3公里内统筹入学,要么就是更改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儿子跟他爸爸,才可以随他爸爸户口就近入学。孩子入学是跟监护人的。我女儿当时跟你儿子情况差不多。不过我隐瞒了离婚的事实。而且双方户口本上也还没打上离异,所以我女儿可以跟她爸爸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补充一下,老师也会上门家访的。还好当时我们居住的房产是写着她爸爸的名,还没搬出来。我也是海珠区学位。
如果没信息显示你们已分开,当你一查无房证明时,证明你在其他地方有房。海珠区的小学未必会收你小朋友。。。会让你小朋友回去房产地读。。最怕到时你购买那边对口小学说你没户口又不给你家小朋友读。两边推来推去。。更麻烦。。最好问清楚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