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新政前入手了一套公寓,70万贷10年,利率上浮10%,建行贷款,目前一直拖着没有去律所签字,据说再签个字就可以递件放款了想拖拖晚点开始还房贷,这样可以以租养贷,又怕出新政银行不给商住公寓放贷或者上浮利率,有没有懂的亲帮忙参考下,是现在赶紧去申请放款还是再拖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