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樟木头碧河花园的广大业主;在环境优美的樟木头碧河花园居住。之前物业服务方为开发商自有物业公司服务。在2010年后期由东莞市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管理;该物业管理公司接手后,我们的家园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物业设施维护;每况愈下,到后来竟将共有物业私自出租;在此情况之下我们花园业主商议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管家工作。业主在筹备期间发现东莞市远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几宗劣行:一:该司是一家三级资质;且年检不明的物业服务公司;但是该物业对我们却是收的一级物业管理的费用;共有物业也被该物业私自出租给利益人员分租,且拒不公示包租金额及承租人员相关信息;只说有背景人物。二:该物业公司非开发商或业主投票聘用;2015年开发商就贴出解除与《东莞市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通告,所有业主都看到。不知这不受欢迎赖着不走的物业合不合规矩!三:拒绝提供物业收支:具筹备组及花园业主反馈,花园保安及清洁人员严重配置不足;我们碧河花园有一千多户居民,保安及清洁人员不足40人,(具体人数物业不配合及挂空饷,难以核实,均为业主平时观察)导致花园安保及清洁工作混乱不堪。四:在业委会筹备组正式成立后该物业服务公司拒不向正式筹备小组提供业主清册。在与该物业公司商议期间该物业公司频频抗拒,拒不配合甚至屡次言语威胁恐吓业主!现借阳光网敢问下领导物业服务公司是否是业主的管家,管家对主人猖狂到如此地步;不做好本职工作,却积极与业主对抗,这样的物业公司在阳光下就不用监管的吗?现在连政府服务窗口都有人民评分制度,而这样的物业公司评定考核的机制有没有?现恳请领导依法依规为花园的主人做主,还我们自己地盘我们做主的权利!
碧河花园广大业主期待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