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现在的交易制度不太好。如果可以买房、卖方、银行签三方协议,会少很多风险。
具体是达成三方协议后,卖家只需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并签署同意过户协议,银行就可以迅速将房款额打入卖家账户。然后买家这边递交材料,拿到同贷书,交了首付,就能办理过户。
等于是卖家-买家的双方交易,变成了卖家-银行,银行-买家的两笔交易。既不耽误卖家,也不会让买家因为卖家毁约承受损失。以后买卖二手房就不用犹豫是先卖后买,还是先买后卖。
如果买家出现问题,不能买房,银行可以直接拍卖,风险不大。银行还可以锁定交易,除了固有利息收入,还可以从拍卖中盈利。
中介也可以缩短交易流程,加快回款。
对国家来说,银行直接参与交易,就可以获得真实房产交易信息,也有利于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现在广州市场情况是先买好呢 还是先卖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