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遵守用药原则
怀孕头3 个月应尽量避免使用任何药物。这段时间是胎儿发育的敏感期,因为这些药中某些成分可能会对孕妇产生不利和对胎儿造成危害。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美国FDA颁布了危害等级标准(即 A、B、C、D、X 级)。
1、孕期可用药(请遵循医嘱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每次500mg,日剂量不得超过2g,有症状才吃。
布洛芬,怀孕3~6个月期间可使用,孕晚期(32周后)禁用。
2、孕妇慎用药物(1)镇咳、祛痰药 上呼吸道感染,部分患者出现咳嗽、咳痰。妊娠早期使用含可待因的镇咳药物,可出现婴儿腹股沟疝,心脏缺陷及唇腭裂。一些散寒止咳和清热止咳中成药含有麻黄,麻黄辛温有碍胎气,孕妇需慎用。多数中成药孕妇用药的不良反应不明确,临床应用应特别谨慎。
(2)解热止痛 一般低热不推荐使用解热药,以减少药物的使用。高热(≥38. 5℃),根据美国FDA对妊娠期用药的的分类,可选用布洛芬(B级)、双氯芬酸(B级)。但是在各家药厂的药品说明书上对孕妇使用情况的标注各不相同。而中国特殊人群普通感冒规范用药专家组,将布洛芬列为了妊娠期禁忌,双氯芬酸钠列为不推荐使用。所以,目前妊娠期药物的使用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3)抗过敏药 考虑到胎儿的安全性,一般不使用抗组胺药。但一些中成药复方制剂含有抗组胺药,孕妇选药需注意药物成分是否有C类药物,如一些清热解毒的中药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氯雷他啶、地氯雷他定、依巴斯丁、西替利嗪,动物实验未发现对胚胎有不良反应,但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孕妇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