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婆出国前,给了我出租屋的电费水费电视费划账的存折,她以往操作方式是每个月13-14号去打印明细,再向租客收钱。但是,今天去打明细,存折的磁条却失效了!问过银行工作人员,说必须带上存折户主的身份证去换一本!这下蒙了,她人在国外身份证也不在我手,才发现这样不是办法,因为将所有费用在自己名下划扣才行!现在咋办呢?一直奔波于职场,家务杂事很少理,求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