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安居工程变成了我家的糟心工程,原来我们同意的方案是牺牲一个客厅的采光通风功能,勉强同意,不知道为什么方案又变成了这个(见图,请忽略尺寸)现在变成了在阳台外,还加了个连廊,除了严重遮档外,我们认为连廊涉及安全(晚上小偷在连廊外可以直接爬上我家阳台)、噪音(听说是钢板,想想夜深人静高跟鞋经过......),我们提出反对,走来问我们意见的邻居用威胁的口吻说:我就跟全楼的人说就你家不同意.....................气死我了。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到底是我家玻璃心了还是怎么了,我们维护自己的利益有错吗?毕竟房子是一辈子的事呀
周弈诚:就你家不同意,那又如何? 于己有弊的事情,即便千万人阻挡,自己绝对不能主动投降。查看原文不改方案就一定不同意,问题是他们说选用透明的观光梯,我怕去规划局反对也无效。现在希望有对规划、法规熟悉的网友们给个意见,到底这样属于严重遮挡吗?或者我可以去哪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