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一位刘女士十分困扰,因为她生下的女娃先天性缺陷,孩子左肾缺失,左脚严重内翻畸形。这是刘女士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她十分重视,怀孕期间,她一直按照医生的要求,认真做产检,不曾落下一次产检,孕期产检也十分顺利,唐氏筛查、四维、基金检测均显示孩子没有任何问题。
刘女士腹痛临产之际,医生给她做了一次检查,结果显示孩子左肾区未见明显肾脏回声,怀疑左肾缺失,可孩子即将出生了。经检查发现,生下来的孩子果然是左肾缺失,并且左脚畸形。



刘女士觉得十分震惊,自己明明依照医生吩咐做齐了所有产检,为何出生的孩子却是畸形的呢?她认为这是院方的责任,医院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院方认为婴儿畸形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超声波并不能检查出所有的畸形,会有一定的误差,院方建议刘女士应当理性维权,尽快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协调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