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刀是陈世峰自己带去的
2、刺伤江歌后并没有请求帮助,而是继续杀戮,所以并不是误伤
3、多次转移注意力,毫无悔意,因此重判
判决下来后,检方可以根据一审要求上诉,但最多也只能上诉求刑的年线,即如果求刑20年,判了14年,可以继续上诉;但如果求刑20年,判了20年,那就不能上诉了。
江母作为遗属,是不能上诉的,除非她要求检方,检方体谅家属情况,才有可能,但目前这样看,检方应该是不会上诉了。
今晚六点江母开记者会,看到时候怎么说。根据凤凰卫视记者李淼在现场看到:法官宣读判决,读到被告明显是杀人罪时,我在记者席听到啪的一声,陈身体向左倒下,晕在桌上。法官说,请抬起头。两名警察上去扶陈,陈缓慢起身。我在第二排,清楚看到陈后颈,流了很多大粒大粒的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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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陈世峰的唯一日本证人(女性)临时决定不出庭,所以早上的庭审基本20分钟就完结了。
下午,刘鑫通过视频,在另一个房间做庭审,目前她说的两个重点是:
1、她没有通过门缝把刀递给江歌;
2、她当时报警时说的是“怎么门锁了?不要闹了”而非网络报道上的“门已经锁了。不要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