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90年代的,马赛克外墙。现在排污主管有一部份爆裂,裂的部份正好在我家(七楼) 和六楼之间,维修的话要在我家进行。因管道是外墙包住的,现在物业的意思是,换管的钱物业可以出,但拆墙和修好之后再封好包管墙壁的钱要由我家来出,这样合理吗?
如花的季节:不合理,共同分摊查看原文我也觉得是共同承担,我请假在家配合施工还得扣工资呢,物业的意思是,管道的外墙是我家包的(现在谁家装修不包管道呢)所以拆和之后再包都要我家承担费用,他们就只负责买管的拆装管道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