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星期寫了請假條請產假,因為寶寶提早入盆,我就多請了15天,也就是105天,今天由於請假條還沒有批,我就去找我們經理,他跟我說讓我寫辭職單,多補給我一個月的工資,半年後再打電話給他,讓我再回來,可是我的同事卻說他這麼做是怕我去勞動局告他,他的話是不能相信的,經理卻說除非我不相信他,同事都勸我不要寫辭職單,大家快幫我想想辦法吧,我其實也不相信我們這個經理的鬼話,也不想寫辭職單,現在該怎麼去應付呢?
你们这个MANAGER怎么听起来像没读过书一样的,哪有叫人辞职后生完再回来的道理,你本来就90天的产假,是不是晚育(24周岁后生第一胎)?如果是,国家规定要加15天产假的,就算不是,你也可以提前休产假啊,就当是产后休息少15天咯,到时再看情况,但至少在这期间工资是要按期发放的,后面的事后面再说。
千万不要写!你不用开口说什么,拿医生假条去,先让他给你一个不能休假的理由。这是国家规定,还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什么“到时候他要负责任”,本来就是要负责任。难道他想推卸责任?你现在受法律保护,他敢动你要赔很多钱的。有医生假条,他凭什么不批你假期,强行休假他也没办法的。
我们这个经理就是个变态,而且主管是个女的.也是个超级变态,所以在厂里大家给他们的称呼就是大变态和小变态,现在我还没有开口去和变态的经理讲,同事让我把请假条改一下,就改成三个月,如果他不批我,我就去劳动局告他,或者让他补给无三个月的工资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