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看中广州荔湾区一套二手房,经中介和卖家签订了合同房价是2万,给了定金2万和中介费,约定户囗两年后迁出,没有写明附带不迁出的赔偿要求。4月底也去房产局网签了。网签价是94万。5月2日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了.让中介联系卖家去面签,他先是不接电话,后来接了电话提出房价按网签价和户囗不迁出的问题。第一次买房的我懵逼了。若我不同意这条件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呢?需要诉讼去法院吗?
lokoou:对,差2万,我可以接受给多2万,但是他说户囗不迁出,这个问题最严重,之前是答应给两年期限的。查看原文你能接受那2万的差额,户口不是大问题吧,很多人说是可以挂空他的,我没具体操作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