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ITARYHAWK:友邦深圳某客户因卵巢癌治疗6年,办理54次医疗理赔,友邦也没有因此不给客户不续保,同样给大家参考看看[图片][图片]查看原文没有说友邦不好,只是性价比低了点,60万那个附加住院险我也知道 我在香港买的友邦重疾比国内性价比高很多呢
peachcow:没有说友邦不好,只是性价比低了点,60万那个附加住院险我也知道 我在香港买的友邦重疾比国内性价比高很多呢 查看原文性价比都是忽悠人的借口而已,真正专业、懂行的负责的专业人士都知道任何一个行业和领域,决定价格的永远是品质和价值,好的东西没有一个是便宜的!友邦一直以理赔和续保做为自己的生命线的,友邦保险的东西从来不走低价路线,原因就是低价会失去品质,客户与保险公司是共赢的,保险公司不盈利就根本没钱给客户进行理赔、保险产品自然就不可能会长期销售并给客户续保下去,这个道理很简单,了解清楚每个人可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至于您说香港重疾险的问题,那就更是根本不能比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医学环境、产品设计与开发针对的人群不同、不同的保险责任与条款要求,根本就没有客观、公正的可比性;也可以反过来思考,同样是友邦保险不同地区的分公司而已,为什么不设计开发同一样的产品销售就好了,何必区分对待呢,原因还是为了适应当地市场、法律要求、就医习惯,保护客户权益!同样上述这些供您更真实、理性的参考了解!
peachcow:亲 可否帮我看下,好似有猫腻查看原文我找了合同文本看了一下,是这样的:首先这个产品的主要保险责任分了三大块,一是一般医疗费用报销;二是恶性肿瘤医疗费用报销;三是重大器官移植医疗费用报销。其次,它还规定了若被保人确诊骨癌、脑癌、肾癌、肝癌、肺癌、白血病这6种特定癌症后,可以享受5万元的提前给付。第三,恶性肿瘤和重大器官移植不设免赔额。上述三点中,都涉及了恶性肿瘤(即癌症),所以合同里对“恶性肿瘤”进行了定义。你截图的,就是这个定义的部分。这个定义,再结合它的保险责任,就是说:如果被保人确诊原位癌、皮肤癌、继发性恶性肿瘤这些,恶性肿瘤医疗费用报销责任不能适用、5万元的提前给付责任不能适用、0免赔额的条件也不成立,只可以根据一般医疗费用报销的责任进行报销。就是,维持5000元的免赔额,报销上限是100万。猫腻倒不至于啦
20monsters:我找了合同文本看了一下,是这样的:首先这个产品的主要保险责任分了三大块,一是一般医疗费用报销;二是恶性肿瘤医疗费用报销;三是重大器官移植医疗费用报销。其次,它还规定了若被保人确诊骨癌、脑癌、肾癌、肝癌、肺癌、白血病这6种特定癌症后,可以享受5万元的提前给付。第三,恶性肿瘤和重大器官移植不设免赔额。上述三点中,都涉及了恶性肿瘤(即癌症),所以合同里对“恶性肿瘤”进行了定义。你截图的,就是这个定义的部分。这个定义,再结合它的保险责任,就是说:如果被保人确诊原位癌、皮肤癌、继发性恶性肿瘤这些,恶性肿瘤医疗费用报销责任不能适用、5万元的提前给付责任不能适用、0免赔额的条件也不成立,只可以根据一般医疗费用报销的责任进行报销。就是,维持5000元的免赔额,报销上限是100万。猫腻倒不至于啦查看原文谢谢你,我以为原位癌和继发性恶性肿瘤不保呢,我明天再问清楚代理人。
20monsters:我找了合同文本看了一下,是这样的:首先这个产品的主要保险责任分了三大块,一是一般医疗费用报销;二是恶性肿瘤医疗费用报销;三是重大器官移植医疗费用报销。其次,它还规定了若被保人确诊骨癌、脑癌、肾癌、肝癌、肺癌、白血病这6种特定癌症后,可以享受5万元的提前给付。第三,恶性肿瘤和重大器官移植不设免赔额。上述三点中,都涉及了恶性肿瘤(即癌症),所以合同里对“恶性肿瘤”进行了定义。你截图的,就是这个定义的部分。这个定义,再结合它的保险责任,就是说:如果被保人确诊原位癌、皮肤癌、继发性恶性肿瘤这些,恶性肿瘤医疗费用报销责任不能适用、5万元的提前给付责任不能适用、0免赔额的条件也不成立,只可以根据一般医疗费用报销的责任进行报销。就是,维持5000元的免赔额,报销上限是100万。猫腻倒不至于啦查看原文是的 今天见了代理人 她的解释和你一样 原位癌不属于恶性肿瘤那类,没有5万补贴和免赔额,至于继发性恶性肿瘤 是怕带病投保后的癌症复发 所以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