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保单指定不同的受益人,有很大影响,到底有什么影响,本文通过法条来为你解读。手牵手让我们一齐走。
前些天读到一本书《私人管理财富》,有一个案例:
- 事件发生在2017年,有一个刘先生,他是一个企业主。妻子是家庭主妇,没有固定收入,有两个孩子。为了周转生意,刘先生向银行贷款1千万。
- 不幸的是,刘先生次年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银行在对其债务追缴的过程中发现,刘先生的企业和家庭固定资产全部执行后都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尚欠500万。
- 在追偿过程中发现,刘先生在世前帮自己购买了两张寿险保单,其身故后保险公司赔给他太太保险金一共300多万元,于是银行向妻子提起诉讼至法院,要求该笔保险金赔偿必须用于偿还银行欠款。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是不是很绝望?假如我们懂相关的法律,能不能通过保单架构设计来避免这些问题?当然可以。
先了解一下人寿保险里面的受益人系列问题,会涉及生涩的法条,请慢慢阅读。什么?看不懂,那就再读一次。


【干货内容】
【第一部分讲】保险金受益人是什么
【第二部分讨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哪个好?
【第三部分建议】该案例中,如何设定受益人比较合理

保险金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数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简单理解,就是找保险公司理赔和有权利拿保险理赔金的人。
保险金受益人分为“生存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顾名思义就是,要被保险人生存,才可以领取保险金的那个人。
- 只有当被保险人身故了,才可以领取保险金的那个人。为符合案例背景,故本文所指的受益人,均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就是当被保险人身故时,赔偿的身故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领取。

当受益人为法定时,属于未明确受益份额。根据《保险法》规定,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享有受益权。也就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分”。
举例: XX先生有100万的身故保险金,先生的父母健在,有老婆,没有小孩。那父母与老婆三人,每人33.33%均分这100万。
- 确保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能平均分到保险金。
- 继承时手续烦琐,需要提供关系证明,证明你妈是你妈。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需全体继承人到场,缺一不可。
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并且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简单理解就是这笔身故保险金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按顺序和比例指定给自己的直系亲属。
- 完全按照被保险人的意愿分配,其次是领取保险金时手续简单,只要能提供保单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