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回来听我妈说,我宝宝在上课时把教具碗打碎了,上课是敲三种质地不同的碗,其中有一个碗是玻璃的,也就是我宝宝打碎的那个碗。这样容易碎的碗怎能当教具呢,若是划伤了宝宝那该怎么办?更有甚者老师还要求我宝宝赔偿打碎的碗,真是想不通!!!!
姿瑶是我们江南西的会员宝宝妈妈。绝对不是某些人嘴里的托。论坛上的讨论都是在表达个人的意见和看法。每个机构都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也蛮正常。我觉得老师能诚恳地打电话致歉本身就是一种好的态度。至于为什么要用玻璃器皿,这是有其教育意义的。姿瑶说得很对!只是在玩这些看似危险的东西时,大家一定要看护和引导好宝宝,否则好事也会变成坏事了。
谣言,止于智者。P.S. 哪位觉得我是早教中心马甲的,,,呵呵~谢谢你的认同,,,但我还没那么专业,正在学习交流ing......又及,原来的回帖本打算改,,,可现在决定不改了,,,留个进来参观的MM作参考吧[ 本帖最后由 勉之妈妈 于 2008-9-1 13:51 编辑 ]
看了楼上这么多妈妈的发言,都是围绕幼儿园管理或者孩子教育方面的问题,我来说说法律上的问题吧。首先,一般来说财物被损坏可以要求赔偿财物损失,但是这里有一点比较有争议的地方,就是小孩子是未成年人,而早教中心作为专业的培训机构,首先应该提供符合小孩安全的设施,所以早教中心自己未尽到义务造成财物损坏的,应该自己承担责任。其次,小孩虽然没有造成身体伤害,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事件对小孩心理造成损害的话,应该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早教中心索赔。
22楼妈妈的情况于楼主的有点区别因为是下课期间,主要的监护责任在家长,所以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此外,早教中心对有伤害性的物件没有摆放好,没有尽到提供安全条件的义务,而且在管理上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不过伤害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要没有太大后果[ 本帖最后由 雪梨头 于 2008-9-1 16:38 编辑 ]
老师还特意解释了为什么要给玻璃的器皿给宝宝玩,是为了让宝宝了解不同的自然物品,从小就要懂得不同材质的物品应该不同对待,比如玻璃陶瓷就应该轻拿轻放。而且还特意买了很多不同样的容器,就是为了给宝宝充分接触,甚至就是为了给孩子们打破的。同意这种观念,应该什么都给孩子尝试一下,你在生活中也不能避免孩子会打碎东西,小心点就可以了。至于索赔,我觉得就不应该了,既然你拿得出了教,就应该预了可能被打破,况且收了那么多钱,这几块钱算什么
我的BB是在早教中心上了两年课的,对于早教中心课上用到的部分我们大人平常认为危险的教具,我认为还是有它使用的道理的。关键是孩子在使用过程中,大人要在旁边指引。什么都有第一次。不能因为这个东西危险就永远不让孩子碰了。
同意 居然Q妈会背上马甲的黑锅,就是太沉迷于早教了,那么苦口婆心来做义工,结果被正在气头上的楼主怪罪。不过我相信Q妈早已不会放在心上了。如果怀疑Q妈是马甲的同学,可以搜索一下Q妈的帖子啊,保证你有意外收获
我也可以证明,勉之妈妈是一个非常热心的妈妈,并不是某早教的托儿,希望气头上的妈妈仔细再读一次勉之妈妈的回贴,她只是阐述自己碰到类似事情的一种处理态度而已,并没有其他意思。请大家就事论事,而不要因为接受不了别人的言论而歪楼~嘻嘻,其实一切都是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