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林老爸:其实原配也好,小三也好,都被那个男的害了,两人不应该对立,而应该合作,共同整这个男的.小三索要100万,那是很对的做法,就应该这么做.青春无价.怀个小孩,一辈子的幸福就这么给毁了,要100万,算少的了.查看原文难怪这样说话,原来一看是个男的....做小3够无耻的了,还给她一百W,叫她去死拉
大家都提到要将财产转移过来,然后让那个男人净身出去。但是我从楼主的话里看来,觉得她朋友根本就不想和老公离婚,不然都不会一次次原谅他,帮他啦。大家还是想点实在点的,先把那个小三搞定,再回来慢慢算老公这笔帐。我觉得楼上一些说的利用居委会呀,叫她开证明呀,之类的方法有一定的可行性,既不违法又不是自己亲自出来,借刀杀人其实这个时候,怕的应该是男人和小三,对老婆这边反而有利,如果小三去告,那么离婚分财产老婆就占了优势。所以一个字就是拖,等小三肚子越来越大,她自己也心急,看谁怕谁,叫她嚣张!
可怜人自有其可恨之处,楼主的朋友自己也太不争气了,还想帮老公搞平这件事。不要再有这么天真的想法啦!一次不忠百次不容,这个男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根本不值得原谅。就像楼上很多姐妹所说的,离了吧,财产一人一半,那男人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楼主的朋友还是舍不得的话,楼主也不用跟着多费心了,就算这次搞平了,难保再有第三次,难道你永远这样帮下去吗?
泽林老爸:不是小三抢了楼主朋友的老公,而是楼主朋友的老公,毁了一个姑娘的一生幸福,查看原文哟!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真的有不同的结果呀!那个贱人如果真的在乎她一生的幸福还会恃肚行凶吗?男的该死!!!!女的也是贱格!!!!!
这个,我听说只有受害人才能起诉重婚的啊,第三者就是重婚里的责任人,不受法律保护的。看这个案例就知道了。我是一个第三者!”近日,暂住在长辛店的小莉一来到街道司法所就反复说着这句话。“我要告他重婚!我要求精神赔偿!”情绪激动的小莉边说边哭。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安抚好她的情绪后,问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5年前小莉从河北来到北京打工,认识了同是在京打工的张某,一来二去,两人便熟识起来,小莉在明知张某已经结婚的情况下,还与其同居并生下一个男孩。现在孩子已经3岁了,张某却渐渐对她们娘俩不管不顾。小莉找到张某要求支付她青春损失费,作为精神赔偿,遭到张某及其妻子的辱骂。一气之下的小莉决定告他重婚,索要赔偿。 长辛店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小莉解释道:告重婚和索要青春损失费作为赔偿的请求都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重婚是指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具体包括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 根据小莉的情况,她和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事实重婚,即虽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而事实上双方以夫妻关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婚姻法对于受害者是有法律保护的,但是此时的受害者不是小莉,而是原始婚姻的受害方,也就是张某的妻子,所以她的妻子可以自诉,告小莉和张某重婚罪,而小莉是无此权利的。 同样,作为受害方的张某的妻子若提起诉讼离婚,可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要求张某给予损害赔偿,而小莉是无此权利的。现在惟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就是小莉的孩子,小莉可代其向张某索要抚养费。
qfbi:让你朋友带着她老公一起去面对那个小三。LZ你也要跟着过去,必要的时候煽煽火最好就是让你朋友的老公和那小三打起来。打着打着,孩子就掉了。多好啊~~哈哈。。。你和你朋友就作壁上观,他们就算打死流血了,都别报警查看原文
332871626:去通知居委,那小三怀孕了,听说没能提供合法证件的,计生办都会强行流产的查看原文这个办法不错,我以前公司的老板是一离了婚又花心的男人,我在那才上几个月班,我都见过他几个情妇,后面我辞职了自己开了一个小店,之前的同事会经常来光顾,她们说其中一个情妇帮他怀了小孩,但他又看上一个客户,想和那客户结婚(后面结婚了),那个女的都怀了六个月了,他叫人事部的人帮他打电话叫居委会,把那个情妇抓去引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