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收楼时间
10931房产楼市
现在银行的同贷书已经下来了,下周二准备递件。但是卖方打电话来说因为不确定银行的放款时间,要求在合同中加上一条:如果在10月25日前银行未放款,实际交楼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
本来这一条无可非议,我也同意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来交楼。但是,万一银行放款很快,假如9月初银行就放款给卖方了(我在银行有朋友,朋友跟我保证出他项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银行就可以放款了),但我还是要等到10月25日才能收楼,这好像对我不大公平,放款晚了我要晚收楼,放款早了我却不能早收楼。
因此我准备跟卖方商量,如果要按业主要求对合同追加上面条款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要求以实际放款时间来交楼?如果卖家说租客要到10月25日才能搬走,我该怎么办?按理说卖方收到尾款后房子就是我的了,即使租客没能搬走,那房租也应该是我收才对,可是当时因为怕麻烦已经在合同中写明不带租约,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只能等到10月25日才能收楼吗?各位美妈给出个主意……
201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