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都是外地户口,但老公没在广州工作。我现在想买的这套,已经网签了。但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单。而我有社保没问题,但老公是都没有的。而近期出了个政策是房管局还得发函到地税去证明是否个税单是真的。这样搞得我们之前的网签全做废要重签了。问题再出现,那就是我的房子只写我的名的话,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去公证处公证?是到哪里的公证处办理呢?有人有经验或了解吗?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