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各位妈妈有没有遇到产后工资被降的情况。我目前处于哺乳期,总公司以广州分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为由单方面将我的工资由原来的4000元降到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不到1000元,他们称有法律依据,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另外我公司准备在我哺乳期满后与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他们是否应该按我的工龄给我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就目前情况公司准备不做任何赔偿。有妈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吗?可否提供点帮助,先谢谢各位了!
我也是气不顺才要打这场官司的,为公司服务了6年多一直尽心尽力,现在生小孩就这样待我,觉得他们人事部门太没人性了,大家都是女人都会为人母,一点善心都没有,为了争口气也要打这场官司。24楼的妈妈,你当年打官司难吗?会不会很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