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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光大花园那个四处散播甲流的李某

12078115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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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ifanliyifan61楼
aiso23:
在美国,应该可以让他赔得卖裤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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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有成千上万的H1N1患者,没有谁因此需要承担传染源的法律责任。
2009/06/01回复
虽然李某感染了也不好受,但还是要说一句:您太不负责任了,您比山东的患者更自私,您出院后要向因您受感染的人公开道歉。
2009/06/01回复
我妈话如果和他一起去影婚纱相的新人中有人刚好怀孕了,又被他传染上的话,就真系惨咯~~严重鄙视这个人!
2009/06/01回复
害人害物
2009/06/01回复
有些人同情李某,怎么不同情下被他传染的人及隔离的人?虽说隔离了一样有工资,那也仅限于有单位的打工仔,对于那些手停口停(比如司机,自己开小店的)来说,被隔离这么多天,经济损失会很大。所以到现在还有两个的哥没找到,也许就是担心这个。影楼的损失就更大了。在旺季无拉拉停业没钱赚还有交铺租不单止,还要支付全部隔离员工的工资。即使要求李某赔偿也没有错啊~~~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66楼
如果有证据证实他是明知自己有H1N1感染而故意散播病毒可以入罪
但是显然这个前提和假设是不存在的
他是入院后才得知自己的确诊,并主动提出验甲流
只能说防患意识不足,客观上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自己也是受害者(不知道他是否能向航空公司或其他疑似感染源的美国同胞索赔呢?)
LZ一再用个人主观性很强的语言在偷换这个概念,把李某描绘成知法犯法的蓄意罪犯,也有失公道。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67楼
也许我们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对这个病毒的危害和症状特点那么熟悉,每个人都要紧紧绷住那根防范的弦,对全社会负责。
事实上显然每个人对此的认知都不一样,那个同机的野猪也证实了,虽然飞机上人很多,但是只有他2个人带了口罩,其他人都完全暴露在密闭的空间里面,如果有一个带菌,其他人都有机会成为受害者,而那些从疫区过来的人自我防范的意识也没那么强嘛。
并不是每个从美国回来的人都那么有安全意识,最近也不段有输入病例,最好的情况是堵在进口防疫的关口前,那些过来的人里面有几个被查获前是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也被感染到了呢?包括那个坐直通车的大叔,那个坐飞机回来的留学生....都是带着口罩上机的么?其实他们和李生有什么不同呢?只是幸运的没有感染到别人而已。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68楼
李生也没有四处乱逛,出门就是为了拍婚纱照和就诊而已,也算是正常公民的社会活动,不过途径一些地方和交通工具才被扩大化,如同其他大多数感冒患者一样,也许都觉得是一些小感冒,扛一下就过。
广州每天多少人感冒发烧,谁第一时间到医院自首说自己是可能感染到甲流?理论上说现在李某和2个摄影师活动的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都比较可疑,都有机会再传染,现在如果你作感冒会第一时间跟单位报告说自己疑似甲流么?一样的道理,换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与其强调公民道德,不如防疫机制检讨一下,是不是检疫流程有漏洞需要弥补.....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69楼
SARS期间多少人无辜在医院以及一些公共场合乃至在家中都感染到病毒,付出的代价是生命,那又应该向谁索赔呢?
2009/06/01回复
liyifan:
如果自己确定得了这个病还到处跑就需要谴责。问题是他在周围跑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得了这个病呀,只以为是普通的感冒,说起来他应该更在乎自己的性命,如果开始担心自己得的是这个病应该第一时间求医,显然前几天他还没这个意识,直到后来病情发展了他开始担心了,才求医,并主动要求查H1N1,如果他没公德心,大可不要求查,开剂感冒药吊个针就算数了。最多是卫生防疫安全意识淡漠而已,上升不到道德层面,谁有点头晕身兴谁会马上想自己是得了SARS还是猪流感还是 手足口?说起来中国也有感染个案了,光大花园也算疑似疫区了,现在能要求所有光大花园的业主禁足,有一点感冒迹象就必须报告当局当传染源控制起来?你会感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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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区系医院做架,而且又系疫区比较严重的美国哦,甘基本既意识都无??????你话区自己要求查H1N1,甘即系区知有甘既回事存在啦!!!!!!吾好讲大可以吾查,区吾查吾通区吾怕死啊!!1如果你系区个亲人或者朋友,呢个时候吾好再为区讲说话,你甘讲只会引起公愤!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71楼
所以公共传染病的防疫是个社会系统工程,不是一个半个人的觉悟能阻止或者改善了,病毒面前人人平等......,没被染上只是好彩而已。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72楼
我爱妹妹:
小姐, 区系医院做架,而且又系疫区比较严重的美国哦,甘基本既意识都无??????你话区自己要求查H1N1,甘即系区知有甘既回事存在啦!!!!!!吾好讲大可以吾查,区吾查吾通区吾怕死啊!!1如果你系区个亲人或者朋友,呢个时候吾好再为区讲说话,你甘讲只会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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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病不是绝症只是一个大家不太熟悉的流感而已,在中国没死人,在墨西哥以外的全世界那么多成千上万感染者里面只死了十几个人,现在医疗界的担心只是担心它变种加强毒性而已。
其次,美国对甲感的宣传和防疫显然没做到位,全国几千病例,按你的说法美国这个可怕的疫区过来的航班必须每个乘客都发口罩,而且过来的乘客必须集中隔离检查确认没事才放行,显然没有这么做
靠公民觉悟,把特定责任归咎在一个人的头上过于主观和情绪化了
其他30几个输入病例呢,他们虽然没有感染上别人,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防疫措施呀....也是病发后到医院确诊查实而已。
事实上怀疑和确诊是两回事,我有时还怀疑自己可能得绝症呢
2009/06/01回复
你究竟系咪李某既咩人,俗话讲得岩:错就要认,打就要企定!吾好一而再甘为区讲话!区错就系错!

[ 本帖最后由 我爱妹妹 于 2009-6-1 17:01 编辑 ]
2009/06/01回复
吾系绝症得系会死人,难道真系要等到死人先要追究呢个问题!
怀疑就等同于有50%机会会感染,难道他一个人的错要全社会帮他承担吗!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75楼
必须是他什么人才能说这话么?如果他是你什么人你是不是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呢?
我只是有那句讲那句而已
他的行为是客观上造成了比较糟糕的社会后果,事后分析需要提高的地方很多,社会公德心和防疫意识有待提高,但说到底也仅此而已。
但是如果不是主观上蓄意散播病毒,就没办法入他罪,最多是过失......,他要道歉也是为他的过失行为失察道歉,连道德上谴责都谈不上,谈索赔更加荒谬....
退一步说,他要是普通流感,传染给其他人,会有这么多怪责么?隔离困人封铺的做法是特殊事情的ZF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婚纱店要索赔经济损失也只能找政府了。如同禽流感的时候杀鸡行动一样,该找哪只病源鸡索赔?

[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09-6-1 17:14 编辑 ]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76楼
事实上现在目前所谓损失,最直接受到他影响的就是2个工作人员得病了,留院2天,病情好转。
其他所有经济损失都是政府为了防疫付出的社会成本而已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77楼
我还听说过一个更冤的感染爱滋病的例子,在泰国一个爱滋病女工不小心被缝纫机针扎了一下,留下了血液,后来一个技工修理缝纫机的时候也被扎了一下,于是染病;医生给爱滋病人做手术感染,SARS病人感染医生病友.中国也有很多经血液传播的爱滋病例,受害者找谁索赔?

疾病的传播根本是非理性的,是否需要谴责,衡量依据就是“蓄意”和“无意”
人在无心状态下会犯错,有时候后果很严重,对于李某只能说他的没有常识缺乏社会责任心....但仅仅此而已.....
2009/06/01回复
首先呢,我没说过李某是医生或护士,只是认为他既然曾经在医院工作过,应该具备基本的医学常识。我也从来没说过他是明知自己是甲流还四处走。只是他在自己具备可疑感染的病症下还四处走动,结果感染他人,就是他不对。
此外,人是可以无心犯错。但难道因为是无心的,就不用对受害者道歉吗?就能不承认自己做错了吗?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为自己无心的过失道歉。严重的赔偿受害者损失也是应该的。如果坚持认为自己没错,只能让人更加厌恶,让自己的人格更低下。

甲流不是普通的感冒,而是比它传染力强百倍的传染病,不然政府也不会这么紧张。受影响他的人也不只是那两个化妆师,而是很多人!而影楼被隔离虽然是受制于政府,但也是因他而起,经济受损是不容置疑的事。
可能有人会以为我是影楼方面的人,但我发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路人。但我极痛恨不负责任的人!假如我是影楼老板,我会要求他赔偿。即使将来法院不支持我的要求,我也有这个提出的权力!
2009/06/01回复
liyifanliyifan79楼
说到底,与其靠各人觉悟和责任心,还不如靠严密的机制,既然确定中国无原发病例,全是输入的,靠谱的做法是所有归国人员不管有没症状,人手发一份中英 文对照的防疫手册和指引,并劝其在家中观察,避免社会活动,并留下个人资料方便联络。每天询问其身体状况。
做些我们可以控制的事情,事前预防胜过时候补救追究....
2009/06/01回复
之前广州某小孩玩耍中,无心丢了块砖下楼,结果砸死一名女婴。你可以说他也不想的,他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那是不是他就不用赔偿?不管他怎样赔偿,道歉,死者已逝,生命也不可能重来。他自己的生命也重此改写,一生都要背负这个沉重的负担!
李某也是一样。不同之处是,现在他还没有害死人,只是带了一大堆麻烦给一大堆人。相比这下,罪行轻很多。
从投票人数上可见,74%的人谴责他,23%的人认为他应该赔偿,只有2.3%的人同情他。这就是人民的意见,人民的声音。
最后,李某现在还不知自己惹了这么大个祸,也没说不道歉。同情他的人大可不必紧张地替他说话。我们不过是先提出自己的意见而已。
2009/06/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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