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jinhao:
我喜欢第三点 但我有个想法,大家不要拍我。 我觉得股东人数太多了,人多意见多,关键时刻很多东西就很难做决定了。
股份制,可以投票决定。
298557谈天说地

ruby:
哈哈。。。刚刚做了一下沙发就出去了
。。。
严重同意:以公司形式经营,所有入股都作为投资分红,不参与经营管理,然后再根据各个股东的实质能力聘任。
虽然我没有参与妈妈们的创业,作为旁观着也看了很多!自古“亲兄弟明算帐”!
觉得大家在创业之初把大家的分红或责任、经营理念都说明清楚了,以后大家都好办事!
先祝这50位妈妈创业的“炖(汤)品店”成功!
偶要等着喝汤哩!
,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