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再顶那些计生的人发的帖子了!!!
56911598怀孕妈妈
偶简直无语得厉害!!!这和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不同,计生的饭碗奖金是害死了多少条无辜鲜活的BB生命换来的?!他们的升级、奖金、绩效里有多少家庭痛苦的泪水和汗水甚至生命?!大家有没有想过?!不管大家是不是妈咪,是不是超生的,对于这样用别人的生命鲜血泪水痛苦来换取自己的饭碗和奖金的人,有什么值得同情和认可的?!
说他们不过是打份工而已,请问你是否除了这份丧尽天良没有人性的工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饭碗可以糊口了?!请问你这个饭碗是名正言顺自己争取来的么?!请问你这个饭碗的收入你敢全部公开么?!请问你们引产一个抓住一个的绩效奖金怎么计算分配你们敢全部公开么?!不要再在妈网发这样无病呻吟博人同情的帖子了,偶都懒得跟帖,偶看到你们就觉得恶心!!!
为天下所有失去生命的来不及降生的孩子向你们讨个公道行么?!为天下所有失去孩子甚至因为失去孩子而失去生命的即将临产的妈妈们向你们讨个公套行么?!为天下所有失去孩子痛苦不堪的家庭向你们讨个公道行么?!
政策再强硬,也没有到授予你们公然扼杀人性命的权力吧!?这样的谋杀难道用执行政策的名义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难道你们的良心就不会受到谴责么?!难道你们就没有孩子么?!
有良知的姐妹们,不要再去帮他们顶帖了!!!
偶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没话说,偶不赞成,但是国家有国家的大局,偶反对的是计生那些没有人性的人丧尽天良的行为,如果他们所做的没有利益在背后驱动,你认为他们还会这么疯狂的去抓去引那些二胎么?!
2009/07/27
精选回帖
zh20050926189楼
http://www.gzmama.com/viewthread.php?tid=1201514真巧啊,我妈的老家(很偏远的内地我都没去过)远房亲戚也是生了7个,听说现在第八个也快要生了,不是没有儿子,而是生完一个没多久又怀上了,又不舍得打掉,说多子多福,就这么东躲西藏的捡垃圾打零工过日子,那么多小孩,被分散开寄养在各个亲戚家,去年领了一个来我外婆家说先放养一段时间,随便给口饭吃就行了,那小孩面黄肌瘦的,一点都不像4、5岁,连句完整的话都不太会说。。。幸亏我们全家人反对,终于还是没留下来,拿了我们几千块前骂骂咧咧的走了。为了这件事,外婆家又被乡下的亲戚骂忘本。。。真不明白,生那么多,又不好好教养,放着几个愚昧得跟弱智一样的宝贝儿子在家里能聚财咩?以上是黄小沫妈妈的留言!
2009/07/28回复
1970/01/01回复
1970/01/01回复
全部回帖
看到楼主这样的贴,实在无语,没想到还有这么自私的人在!只顾个人想法,完全不顾社会这个大家庭。
还有这和计生人员有什么关系啊!按你说的说法,那也不需要警察,不需要城管,不需要军队。
还有这和计生人员有什么关系啊!按你说的说法,那也不需要警察,不需要城管,不需要军队。
2009/07/28回复
一帮合法的刽子手!
2009/07/28回复
猪B的MAMA7楼
nevia2008:
看到楼主这样的贴,实在无语,没想到还有这么自私的人在!只顾个人想法,完全不顾社会这个大家庭。还有这和计生人员有什么关系啊!按你说的说法,那也不需要警察,不需要城管,不需要军队。
查看原文这和自私不自私的问题无关。
如果真的要顾及社会这个大家庭就应该推行二胎政策。因为独生子女政策现在已经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比如老龄化,比如人口结构不合理等。
LZ的意思,是否定计生人员滥用权力,为了自己的奖金,甚至违反国家法律,害死无辜的胎儿。
如果真要管,就管那些没能力养,又生四个五个的。
如果真的要顾及社会这个大家庭就应该推行二胎政策。因为独生子女政策现在已经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比如老龄化,比如人口结构不合理等。
LZ的意思,是否定计生人员滥用权力,为了自己的奖金,甚至违反国家法律,害死无辜的胎儿。
如果真要管,就管那些没能力养,又生四个五个的。
2009/07/28回复
天天558楼
“ 2007年7月10日国家计生委的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博士在新华网在线访谈直播时,有网友问:“我国的法律禁止生育二胎吗”?
于学军回答:没有。
既然没有法律上的禁止,那么对中国人生第二胎者的任何处罚,计生的所做所为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章节。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在这部法中找不到禁止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款,无论是对所有人,还是对一部分人,也未发现有与禁止相同的表述,如“不得”“不允许”、“严禁”、“杜绝”等。就连与之意思相近,但程度有所不同的“限制”也未找到。和生育数量有关的条款主要是第十八条中所写的:“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从中得出,国家只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并不禁止夫妻生育一个以上的子女。”
于学军回答:没有。
既然没有法律上的禁止,那么对中国人生第二胎者的任何处罚,计生的所做所为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章节。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在这部法中找不到禁止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款,无论是对所有人,还是对一部分人,也未发现有与禁止相同的表述,如“不得”“不允许”、“严禁”、“杜绝”等。就连与之意思相近,但程度有所不同的“限制”也未找到。和生育数量有关的条款主要是第十八条中所写的:“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从中得出,国家只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并不禁止夫妻生育一个以上的子女。”
2009/07/28回复
lwlcats12楼
听朋友说,一个无良计生曾将躲在神阁和衣柜里的孕妇抓走引产,悲痛的胎儿的奶奶跑去那个计生家门口装香,引孙子的灵魂回来……
十年后,那位计生的一对儿女还有她孙辈很凄凉(具体就不说了)
残杀胎儿的人们,你们怕吗?晚上会有人敲窗的声音吗?梦里有某些灵魂找你们吗?会害怕若干年后报应在儿孙身上吗?
十年后,那位计生的一对儿女还有她孙辈很凄凉(具体就不说了)
残杀胎儿的人们,你们怕吗?晚上会有人敲窗的声音吗?梦里有某些灵魂找你们吗?会害怕若干年后报应在儿孙身上吗?
2009/07/28回复
不过尔尔13楼
淘一淘:
我想问大家,是先有家后有国,还是先有国后有家?国情不同,不可以比较将我国与西方相比,如果可以的话,想生的就到印度生吧,那里不计划生育,再看看印度与中国的差别吧!如果人人想生就生,20年后的中国会是怎样的一个样子?我们的后代又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环境?想儿子好,也要想想孙子过得好不好才行啊!社会从来都是矛盾的,我不是计生的人,但要看菜吃饭,自己先违规的,然后再叫冤枉的,真的很冤枉吗?我也不信现在有计生的将人逼死,有能力的可以去生,但没能力的却去超生本身自己就对自己不负责
查看原文你没见过也不信现在有计生的将人逼死只能说明你孤陋寡闻,无知!
2009/07/28回复
shirleyland14楼
计生人员的存在是中国的耻辱。
但是想问一句,如果不是出于畏惧这种野蛮强硬的执法力度,所有中国家庭岂不是都会生2个3个?不生儿子誓不罢休?中国会乱套么?回到以前多生一个孩子等于煮粥多加一勺水的年代?
被强迫引产的妈妈们是值得同情,但是她们选择超生,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明知国家有这个国策,还要去背道而驰,让未出世的BB承担不能降临人世的风险。
我不是计生人员,也没有亲戚朋友是干这行的。我只是觉得把所有的罪恶都推到她们身上,实在不公平。如果这样说,派出所城管之类的职业,也是该被唾弃的。这些中国国情下的特殊岗位,是种悲哀,也是种无奈。但是这个社会,没有他们未必比有他们更好。
只能期望过几十年,我们的子孙辈能看到中国能强大富强,人人有人权。
但是想问一句,如果不是出于畏惧这种野蛮强硬的执法力度,所有中国家庭岂不是都会生2个3个?不生儿子誓不罢休?中国会乱套么?回到以前多生一个孩子等于煮粥多加一勺水的年代?
被强迫引产的妈妈们是值得同情,但是她们选择超生,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明知国家有这个国策,还要去背道而驰,让未出世的BB承担不能降临人世的风险。
我不是计生人员,也没有亲戚朋友是干这行的。我只是觉得把所有的罪恶都推到她们身上,实在不公平。如果这样说,派出所城管之类的职业,也是该被唾弃的。这些中国国情下的特殊岗位,是种悲哀,也是种无奈。但是这个社会,没有他们未必比有他们更好。
只能期望过几十年,我们的子孙辈能看到中国能强大富强,人人有人权。
2009/07/28回复
天天5515楼
“我不明白,一个可以把还有哭声的婴儿当垃圾倒掉的民族,还会有什么发展前途?这些人还配谈什么公德心、正义感、良心之类?”
[ 本帖最后由 天天55 于 2009-7-29 11:47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天天55 于 2009-7-29 11:47 编辑 ]
2009/07/28回复
不过尔尔16楼
microlab01:
计生是中国最不人道的政策,计生暴力是对人权最粗暴的践踏无论找什么借口,执行计生暴力的人是会有报应的
查看原文举双手赞成!连生育权都没有,国家谈何人权???
2009/07/28回复
happyxiaoma17楼
说得实在是太好了!!!!顶
2009/07/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