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04:26 大洋网-广州日报谈及孩子,谢琳痛哭不已。 南方都市报记者 方光明摄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朱丽斯)这是一出令人扼腕的家庭悲剧。结婚10年之后,老公明目张胆带着情人回家,要求与妻子三人同床,还当着妻子的面与情人发生性关系。37岁的女子谢某曼不堪忍受丈夫的不伦行为,提出离婚,却遭到丈夫的拒绝、辱骂和殴打。愤怒的谢某曼趁丈夫熟睡之际,用剪刀剪掉了丈夫的“命根子”。昨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对谢某曼从轻判决,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十年。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谢某曼一直低着头,当法官宣判她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时候,谢某曼哭了起来。 她说,她现在非常后悔,“现在总是想起和他在一起打拼的时候”。谢某曼哭着说,现在最担心的还是3个孩子,“我对不起他们”。谢某曼表示不会上诉。 案情回放 丈夫领情人进门又拒绝离婚 妻子动剪 第一幕:丈夫有了外遇 谢某曼今年37岁,是广东省信宜市人。1997年,谢某曼与丈夫林某儒结婚,婚后两人相濡以沫,生育了3个孩子,现在最大的孩子已经11岁,最小才8岁。 谢某曼回忆说,去年12月的一天,林某儒突然对她说,他在外面认识了一位女人,两个人有了感情,那个女人不介意他已结婚,愿意搬到家里,3人一起合住。 谢某曼说,她当时不敢相信这是她丈夫说的话,与丈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死活不肯答应丈夫的要求。 第二幕:想离婚被殴打 林某儒不顾妻子哭求,还是把那个女人领到了家里。更让谢某曼想不到的是,与自己相处10年的丈夫竟然提出要谢某曼和那个女人睡在一起,并当着谢某曼的面与那个女人发生性行为。 谢某曼说她不能忍受丈夫的所作所为,多次提出与丈夫离婚。今年2月24日晚,谢某曼与丈夫最后摊牌,要求离婚,遭到林某儒的拒绝。谢某曼说:“当晚我们进行了5个小时的谈话,他多次动手打我,还扬言要掐死我和3个小孩”。 第三幕:怒剪丈夫命根 谢某曼愤恨之下,决定对丈夫进行报复。今年2月26日10时许,谢某曼到一间杂货店买了一把剪刀,把它藏在屋内的一张桌子里。当晚,谢某曼等丈夫睡熟之后,拿出剪刀,将林某儒的“命根子”剪了下来。 林某儒痛醒后大叫起来,看到满地的鲜血,谢某曼慌忙逃出家门。途中,谢某曼将剪掉的阴茎扔在门前的池塘里,后逃到万江区姐姐的出租屋。第二天下午,公安机关将谢某曼抓获。经法医鉴定,林某儒为五级伤残。PS:林某真是活该,就是可怜了这个女人,还有孩子!题目怎么显示不了“ er nai ”这个词????? 算了,我改成情人吧!~~~连拼音都要用上了! [ 本帖最后由 dm629md 于 2009-7-28 15:47 编辑 ]
dm629md:不知她会不会考虑上诉!应该去争取的!十年,正是BB成长的最佳时期,没人管容易学坏的!查看原文是啊,懂法律的的来说说7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帮助那可怜的妈妈7[ 本帖最后由 青竹丹枫 于 2009-7-29 16:00 编辑 ]
kimfunglau:他ma的!不想讲粗口也没办法了!中国的法律是专门针对平民老百姓、专门针对弱者的!有钱人杀了人也可以没事!这女人这么可怜,判她无罪也无不可啊,还十年?!那男人不该剪吗?是我就把他的皮拔下来了!查看原文 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