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所以,你要在对法官陈述意见和递交证据的时候,以这个为重要原则和前提.
所以,第一,从他来讲,你要向法官递交证据,表明他的性格缺陷,比如暴力行为对你的严重伤害,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比如他出尔反尔,没有诚信,不是孩子的好表率;比如他父母的家庭状况你要向法官说明,他父母都不具备教育孩子的良好条件.把这些客观事实呈现给法官.
第二,从你来讲.向法官陈述你的抚养孩子的客观和主观条件.客观条件来讲,你有房子,孩子居有定所,你有文化,找份工作养活孩子不是问题.你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自己带,和孩子有深厚感情和丰富养育经验.你的父母经济状况知识结构和对你的支持力度,都是你的优势条件,要列出来便于法官和对方条件作对比.这是你的客观条件.
还有,你要向法官说明你生孩子是冒着生命危险生的,以后你都不再有同样的机会,孩子对你有生命一般不可缺失的意义,离开孩子,等于剥夺你的生命.这是你要向法官陈述的主观意识,这是你和孩子的难以割舍的感情,要以情动人打动法官,人都是有良心的.
第三,从孩子讲.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一个健康稳定的家庭氛围和爱的环境,他不能给孩子提供这样的环境.而你一直在致力于此不懈努力,你的父母给你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假如让孩子离开你去一个没有养育经验和暴力等风险的地方生活,是对孩子极大的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是用婚姻的破裂来摧残孩子的成长.
只要你从上面几点去扩展说明你们的情况,辅之以必要的证据,孩子一定会判给你的,而且,两岁和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是给妈妈的,妈妈没有抚养能力和拒绝抚养的例外,所以请你振作起来,充满信心地去做你该做的事吧.
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