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啊,我以前的单位一直有帮我买的,已经买几年了,不是规定说"|累计买满一年以上,而且怀孕的时候一直在保状态,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那省社保的咨询员告诉我,那个妈网里妈妈们推荐的 “省劳动协调中心”是中介,省社保局是不会给我这个把社保挂靠在那里的人保险的。
记得这里有些妈妈,也在那里买过,而且是孕中期才去买的呀,也不知道你们都报销了没有呢??
我就不明白,现在的所谓法规,就这么多余么?根本不保障女性!黑!

难道我现在自己创业,我自己掏钱买社保,我应该享受的权利就没有吗??

大家来这里说说话呀,好让我这个可怜的人不乱想。
[ 本帖最后由 eenn 于 2009-11-17 16:0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