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是起租期,宽限期到10号,今天打电话过去了解情况,电话已成空号,另外一个电话一打就断线,忙音。当时一个据称是租客(外国人)的朋友也留有电话,我试着打过去,那朋友说,好久没见到这个人了,大概回国了,好像留了一个北方女人在房子里,晕啊,我该怎么办啊现在正打算晚上回去看看,如果房子有人,就催交租,万一没人,不知道如何是好呢?
刚刚看了合同,晕死了,我们签的是标准合同,房管局的那种,拖欠租金6个月才可以终止合约。我们是有登记缴税的,当时想着他也愿意去登记,该不会乱来的吧,就没细看条款了不交租金怎么也说不过去吧,好在还有一条是每迟交一天的租金,要收每天5%的滞纳金[ 本帖最后由 anning_zs 于 2009-10-10 15:17 编辑 ]
飞雪连天:过了合同规定的时候还不交租还联系不到人就换锁,不用考虑。查看原文道理确实是这样,但假如人家真有什么突发事件,走开10天半月的,回来就连家都没了,好像也说不过去,还是给他一个月时间吧,够仁至义尽的了
这种事情报警也没有用的,警察是不会管的我觉得即使开锁进去后,万一他还回来,合同期未满,即使满了,他也可能回来取回他的东西,比较麻烦的,至少再出租会骚扰到租客啊,所以趁着这段空置期,放盘出售,如果能卖个好价钱,也无妨啊
蓝靖:我那套也是1号起租,宽限期是10号,到现在还没收到租金,租客电话也停了,3个月管理费没交、2个月水、电费没给我打过来,我家里家私、家电齐全,那租客只带一身衣服过来的,我也不知怎么处理好查看原文我打算这周内,先去出租屋管理中心申报情况,估计是没人理的,然后请管理处协助一下,做个见证也好,我开锁了。金钱损失是小问题,就怕里面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所以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