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是每月8号收租的,现在已经15天没交租了,租客态度也恶劣。合同上写明:如超过七天未缴清,则视已方毁约,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收回该物业,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我是甲言方,租客是乙方)请问我能否直接解除合同?在门上加一把锁,把门锁上,不让他进去?如果要起诉他,如何办理?请大家帮忙!